服務內容

一、服務對象:

設籍本市之孕產婦或配偶設籍於本市且尚未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之外籍孕產婦。

 

二、服務方式:

提供多元的個案管理服務方式(週一至週五 9點-17點提供服務)

  1. 孕產婦關懷諮詢電話專線服務:電話專線(03)3012870。
  2. 面對面諮詢。
  3. 家庭訪視:對有特殊需求的孕產婦進行居家訪視。

 

三、服務項目:

 

四、服務期程:

懷孕到產後六個月持續性照護。